1.在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权益纠纷中,个人擅自占用是一种常见现象。
此时,我们可以采取多种途径进行解决,包括与相关方进行友好协商、寻求有关部门的调解帮助,或是提交给相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甚至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个人承包的土地属于其私有财产,他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侵占或无偿使用。
若出现此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可选择申请调解或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在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当事人双方既可以自主达成和解协议,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基层组织进行调解。
如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经协商、调解后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对于仲裁结果不满者,还可进一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