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向公众提供律师对《关于放弃遗产继承书》的相关专业意见及建议,该文件需包含如下重点项目:
1.为使标题更为清晰明了,可使用“放弃遗产承诺书”作为文件主标题;
2.首页应当详细列出声明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关键元素;
3.在声明文中,需要明确表述出声明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或其他特殊关系;
4.严明声明人所具有的遗产继承权利及权益范围;
5.详列所有可能涉及到的继承人及其具体情况;
6.清晰无误地表达出声明人自愿选择放弃遗产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
并在最后落款处签署声明人个人名章进行确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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