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告推广以及支付结算方面提供协助,如情节极其恶劣,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若是涉及到单位的违法行为,机构本身必须承担罚款,并且需要对负责此事的主管人员进行刑事追究,其他相关责任人同样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惩罚。
凡有类似情况,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应罪名的,需依处罚最严厉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其应受到的刑事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