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前终止
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况下,对于房东的
赔偿责任如下所述:
首先应遵循
租赁合同中的规定进行相应的
赔偿处理;
若无具体条款明确规定,则需要按照实际产生的直接
经济损失来予以补偿。
在这过程中,双方都应该按照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去履行各自的
权利和义务,房东如果在未得到租户同意的前提下提前解约则构成了
违约行为。
除了对租户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之外,租户还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原有的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