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产权交换为核心形式的补偿方法。
在这种补偿方案中,通常会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针对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既涵盖了对被拆除建筑物本身的重置成本,同时还包括了新建房地产项目中每平米所占有的
土地使用权基价以及价格补贴等额外因素;
其次是支付给被
拆迁方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费用;
第三部分则是对因拆迁而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进行相应的补偿;
此外,还有拆迁补助和奖励措施,以及对室内装修和家用电器设备迁移的补偿。
被拆迁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接受货币补偿或者选择与货币
补偿金额相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进行置换。
其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单价乘以成新率+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另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是货币补偿。
这种补偿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针对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金额通常会根据市场评估结果来确定;
其次是支付给被拆迁方的临时安置费用和搬迁费用;
最后是对被
拆迁房屋进行重新建设所需的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做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向被征收人提供的补偿包括:
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由于征收房屋而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以及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
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规定,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
房屋产权调换。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