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肋骨骨折的伤残鉴定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若患者遭受四条肋骨以上的骨折或两根肋骨以上的缺失,属于工伤事故中的十级伤残。
而当受伤者遭受八根肋骨以上的骨折或是四根肋骨以上的缺失时,便可被认定为工伤事故中的九级伤残。
倘若患者须承受十二根肋骨以上的骨折状况,那将被视为工伤事故中的八级伤残。
对于此类情况的赔付标准,具体细节如下:
赔付内容涵盖了医疗费用、伤者在医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生活护理费用、工伤期间的薪资待遇、交通和住宿费用、辅助器具费用以及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多项费用。
其中,八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个人工资;
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则为9个月的个人工资;
至于十级伤残,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个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