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领取结婚证书的情况下购买房屋,是可以将两人的姓名同时列于房产所有权的名单之中。
关于究竟应该将房产登记在一方或是双方的名下,这完全取决于购买者们的个人意愿,因为相关法律上对此并无规定。
一旦房产被登记为双方的名字,那么这处房产就将会被视作双方共有的财产。
即便最终未能步入婚姻殿堂,双方都有权依法对该房产进行合理分配;
倘若购买者们最后走入婚姻的殿堂,那这栋房产自然也就转化为了夫妻间共同所有的产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