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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购房能分割吗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以其注资(包含贷款)方式而取得的房屋产权,无论房产所有权证书的业主姓名是否仅属于其中一方或者两人皆有所归属,都将被视为共同所有物,并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配。
2.在夫妻一方于结婚登记之前即全额支付房屋购置费用且获得了相应房产证明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及法院判例,此类住房应明确归婚前购置者个人所有。
因此,若发生离婚事宜,另一方将无权提出分割该等房产的请求。
3.同样地,若有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利用按揭贷款方式购入房产,成功获取了房产证明文件,并且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相关借款,除非双方事先达成其他明确协议,否则这种情况下的房地产应被视为共同财产,并据此进行平等分配。
4.如父母能提供出资凭据,则他们在子女结婚登记前对于房产的投入,可以被视为赠予其子女的个人财产,但需要排除其它特殊情况。
同理,若有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再行向房产投入资金,也须满足特殊条件才能视为赠予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同时也需排除其它特殊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新修订: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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