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
欺诈而缔结的合同可以通过撤销予以解除。
当
合同当事人存在不诚实履约现象时,被欺骗者可以在其意识到或有理由意识到这个事实的那一刻开始计算时间,在一年以内采取行动来摆脱这一困境,从而达到将合同视为从签订的那一时刻就不产生效力的效果。
具体而言,根据相关的
法规法则,在
签署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了显失公允的情况,某一方利用欺骗、威胁以至于上手势等手段使对方在不完全理解他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被迫
签订合同,那么受到损失的一方将有权要求人
民法院或
仲裁组织进行审查和判决变更或是撤销这份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