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乃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之行为,酿成严重交通事故,致使他人身心遭受重创或致使公共或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国家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而针对此类严重犯罪行为所设立的刑事诉讼时效期限则与其法律规定的最高量刑紧密相连。
以交通肇事逃逸案为例,根据法条规定,法定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且未达10年有期徒刑,故由此推论其诉讼时效期限规定为10年。
关于刑事诉讼时效方面,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犯罪分子经过以下期限后便不再受起诉:
其一,法定最高刑罚未达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后追诉时效即告失效;
其二,法定最高量刑在5年至10年有期徒刑之间者,须历经10年后方能结束追诉时效;
其三,法定最高量刑超过10年有期徒刑者,需待15年后追诉实效期满;
其四,如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则追诉时效需等待20年后方能结束。
若20年后仍认为必须追诉的案件,则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裁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亦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后,若被告人逃避侦查或审判,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从而引发更长时段的追诉时效问题。《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