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中,对于构成“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名的行为,其刑事处罚的具体规定如下所示:
主观上实施了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并且有严重的犯罪情节,涉及到数额较大的情况,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附加刑责任——亦即要缴纳一定金额的罚款,罚金的具体金额为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
若是犯罪情节更为恶劣,涉及到数额巨大的情况,那么将会面临更高规格的惩罚——包括但不仅限于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作为附加刑罚。《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