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的生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首先,订立该合同的主题必须为各方
当事人;
其次,所达成的确立、变更以及终止财产性民事
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愿必须通过电子信息化网络以电子化方式进行;
最后,在整个合同签署过程中,必须经过
要约与承诺这两个基本步骤。
具体来说,“电子合同”是指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利用电子信息网络通过电子形式而签订的涉及到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设立、变更以及终止的一项协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