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交通事故并不幸受伤的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对此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事故发生后,请务必立即拨打当地警方电话报警,以确保能够及时得到他们的帮助;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收到相关报案后,将依照其法定职责范围针对此事件启动立案流程。
其次,交警将会迅速派遣工作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开展伤情急救以及财富救援行动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测,以采集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准确还原事故真相。
紧接着便是负责责任认定这一环节,交警会从事故现场实态出发,结合各方当事人的违规行为与其导致此次事故责任间的关联性及作用的显著程度,综合评估后为各当事人分配责任。
接下来是决定性的处罚阶段,按照法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对肇事方给予警告、罚款、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然后,我们进入到赔偿调解环节,对于因该起事故而引发的人身伤害、死亡以及财产损失等问题的赔偿金额,需按照既定原则和标准来确定相应赔付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持,邀请相关当事人共同参与调解。
如果各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放调解补偿书。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一步,如果经过上述所有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终止调解,并向各方当事人发出调解结束通知,此时各方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法院裁决总体赔偿事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