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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司机死亡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司机死亡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若是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4-05-02 18:55:12 已帮助25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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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司机死亡怎么赔偿
若涉案车辆已购买保险相关产品,可以将实施侵权行为的车辆所有者、驾驶员以及相关保险机构同时列为被告提起诉讼
首先,由承接该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其所负责任限额之内完成赔偿工作,如仍存在剩余赔偿需求则由涉案人员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即根据受害者生命周期中所处阶段的差异对赔偿年限进行调整。
然而,整体上的赔偿金额皆需参照受诉法院管辖区域内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额进行计算得出。
值得注意的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与违法责任人所在地通常是处于相同位置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一数值则需依据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报表数据来进行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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