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并非亲自抚养子女的一方如拒绝支付抚养费用,并未积极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此时即便他或她的经济状况不佳或是存在劳动力不足的困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他们仍然拥有合法权利向已经成年的子女提出赡养要求。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范畴。
当出现抚养责任未予履行的情形时,未成年子女有权利向其父母亲提出赡养要求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必须严格遵守赡养责任,不可因抚养义务暂未履行就以此为由来逃避自己应对父母的赡养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