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法律和相关行政条例的框架下,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应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首先,必须尽忠职守,坚守法律和行政条例的底线,主动接受到社会舆论的有效监督;
其次,严格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定期对自身的活动状况进行汇报;
再者,要切实履行考察机关对于宾客接待的有关规定;
最后,若需要离开其原居住地的城市或乡村以及进行迁移居住,均需事先获得考察机关的正式批准。《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