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行为所适用的法律量刑标准如下:当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五万元但不足二十万元时,将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销售金额的50%至2倍的罚款;
如果销售额在二十万元与五十万元之间,将被判处两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样要处以销售金额的50%至2倍的罚款;
如果销售额大于五十万元而不超过二百万元,则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需要同时处以销售金额的50%至2倍的罚款;
而若销售额高达二百万元及以上,将面临至少15年的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并且依然需处以销售金额的50%至2倍的罚款,甚至可能面临财产的没收处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