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婚姻诉讼期内,倘若一方故意滋事生非,如若其恶劣行径已对个人生活造成重大困扰和干扰,那么您有权立即向当地警方
报案处理。
此类不负责任的行为依法应受到
治安处罚。
具体来说,依据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对于有以下任何一种
违法行为的人,将处以五日以下
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者,则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罚款:
(1)以写恐吓信等方式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开场合下公然
侮辱他人或是捏造不实情况
恶意诽谤他人的;
(3)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得他人面临
刑事追究或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
证人和其
近亲属施加威胁、
侮辱、殴打以及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出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有害信息,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