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实际运营中可能遭遇的违法犯罪情况包括:
首先,部分人士因恶意破坏单车上的零部件而产生的行为;
其次,有些人试图将他人正在使用的共享单车占为自有,具体情况包括两个层面:
第一种情况,用户在与单车运营企业签订租赁服务协议期间,试图将共享单车视作私人物品而占据;
另一方面,如果用户并未同单车公司建立任何形式的租赁服务合约关系,他们会采取破坏单车原有状态,自行加装锁具等手段,以坐享其成地将原本属于公共财产的共享单车据为己有。《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