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车祸引发的法定索赔期限为三年。
具体来说,此期间应从当事人明确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失及责任人确定之日起顺延计算而得。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若权益受损之始至今已逾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对此类申诉将不再提供法律保护。
此外,若存在特殊事由,经权益当事人的正式申请,人民法院亦可酌情批准适当延长申诉期。《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