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贷纠纷涉及的诉讼时效超期问题上,我们建议您尽可能寻求通过和解方式来解决争议,尽可能努力争取双方当事人就原先所签订的借据与欠条达成再次还款协议。
倘若双方当事人就原来的债务责任达成妥协并签署新的还款协议,那么这个新的还款协议就被视为一个全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样的还款协议理应受到法律的维护和保障。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一旦出现借款纠纷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形,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但在以下四种特殊情况下,即使借款纠纷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也仍然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义务;
2、双方在再度协商后达成新的协议;
3、债务人在催收通知书上予以确认签字或者盖章;
4、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有关还款计划书、承诺书或者询证函等文书文件《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