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借贷凭据在格式内容方面必须具备七个要素:
首先,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姓名必须规范全面,以确保双方的文件能够有效地关联;
其次,借款金额包括大写数字及阿拉伯数字应详细列明,以此保证借贷交易的公平公正;
紧接着,借款的时限以及确切起始日期与截止日期也应清晰注明,特别是到期日期,以避免出现逾期违约情况发生;
然后,有关借款利息比例应当精确,并应详细列出年利率或者月利率等相关规定,同时还需包含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金额的大小写填写;
接着续行填写还款日期的具体年份月份日期数以及还款方式亦应一一记录;
最后,必备借款方亲手盖章、手印或者亲笔签名,以确保原始合同具备签署人的真实性特征。《民法典》第668条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