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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债权能否转让给股东

公司的债权能否转让给股东
在公司经营期间为了使公司资金得以周转公司以公司名义向银行或个人借款的行为就会导致公司债务的形成。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2024-04-16 16:35:09 已帮助24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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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债权能否转让给股东
在实践中,公司享有的债权有可能被合法地转让给股东,但是这需要遵循特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该项债权须具备有效合同的支撑;
其次,此等债权应当具有完全可转让性质;
再次,债权转让必须经过债权人和受让方之间的正式协商并达成相应的转让协议;
尤为重要的是,这是一个典型的处分行为,其有效性必须严格遵守民事法律法规的生效条件。
也就是说,债权的实质合法性、转移主体的合法性以及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等因素都不能忽视。
假若债权转移的这些基本要件收到破坏,那么当事各方所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就将归于无效。
因此,我们必需明确的是,仅凭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并不足以保证整个债权转移过程的合法性,还需要上述每一个环节的顺利达成才行。
此外,债权转让的实施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知债务人
最后,对于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需要征求债务人的同意并进行通知,国内外的各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立法制度有三种不同的规定方式:
一是自由主义,即无需得到债务人的批准或通知即可完成转让;
二是通知主义,亦即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
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必须取得债务人的明确同意方可进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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