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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丢了能理赔吗?

保险合同丢了能理赔吗?
许多车主为了给自己的爱车更多的保障,通常会购买一份保险商业险作为补充。车主在行驶过程中如果不幸发生意外,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车子保险一般情况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车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险,做好保障才有备无患,当出现交通事故时处理方式应当妥当,至少也要做好交通保险索赔方面的知识,将精力与财力的损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2024-04-16 15:45:20 已帮助9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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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丢了能理赔吗?
是的,即使保险单丢失了,只要所涉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之内,保险公司仍然有权利正常地给予理赔服务。
1.对于机动车在保期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引发了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等问题,首先需要由公安机关依法确定机动车应当承担的责任,随后依据责任的分配来承担相应的事故损失赔偿。
当这部分赔偿工作备妥之后,便可参照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文,依照投保的内容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服务。
2.理赔过程大致如下:
被保险人需先将相关资料提交至保险公司的理赔窗口,该窗口将会对资料进行详细审核。
待保险公司的上级主管审批通过之后,保险人将最后确定赔偿金的数额,并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3.当被保险人请求赔偿之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以下各项证明以及资料:
(1)保险单正本及保险费交付凭证;
若在注册时未持有保险单,只需提供保险费交付凭证即可在保险公司获取相应的保险单副本。
(2)索赔申请书;
(3)第三方或其代理人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的相关书面材料;
(4)有关部门出具的事件证明文件。
4.除上述说明之外,其他所需的材料则因事故性质和情形的不同而各异,具体要求可以参照每份保险单上所列明的相关规定进行准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
0)》
第二十一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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