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组织卖淫的罪行而言,能否获得保释候审需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准予保释候审: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如果实行保释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
再次是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如果实行保释候审也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
最后是无论在羁押期是否已经届满,只要案件尚未完结,都需要实施保释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