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交通事故责任方实施了抛车逃避责任的行为,且该机动车辆已购买了强制保险,那么首先应由挂钩保险进行赔付,且保障额度不会超过责任限额;
如果未投保强制保险,则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支付伤员的紧急救援费用。
然而,当找寻到逃逸责任人之后,马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将会有权对其实施追偿行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