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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范围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4-16 09:15:16 已帮助11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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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范围
在如下五种情况中,申请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首先,当普通民众所享有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和人身自由权遭到侵害之际;
其次,如果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及违反社会公德,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或者其他人格权,那么受害方可以依法向加害者提出精神损失的赔偿请求。
例如,过分宣传他人的婚恋状况,过份关注新人夫妇房间内部的活动,擅自拆阅他人的私人信函以窥探他人的隐私等等,这些均属于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因此受害者有权力针对相关责任人提起精神损失赔偿的诉讼
第三,当逝去公民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个人权益受到了非法侵害,导致其家属遭受严重心理负担和心灵伤害之时,这些家属同样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申请精神损失赔偿;
第四,当个人的监护权被无理侵犯并由此引发精神损害时,受害者亦有权依法提出此类赔偿要求。
最后,如果特定纪念物品因损毁或遗失而造成精神创伤时,则受害人有权提出相应的精神损失赔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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