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凡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的一方因延迟履行或其他不当行为而使另一方的合同目標无法达成的严重违约情形即被定义为“根本违约”。
值得注意的是,仅仅因为合同主体一方产生了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并不足以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
唯独在该延迟行为严重阻碍到对手方实现合同终极目标的情况下,才能称得上是根本性的违约。《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