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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多长时间不算一般累犯

根据司法界普遍遵循的原则,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的第五个年度以后方才涉嫌的犯罪,不再被视为普通累犯
而已经被依法判决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罪犯,其刑期执行完毕或获得营救后,若在最短五年内再度触犯应判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这才构成累犯,并且必须予以更严厉的惩处。
然而,考虑到过失犯罪未满十八周岁的犯罪者,在处罚上则应有所区别,不列入累犯范畴。
此外,对于被假释的罪犯来说,其法律责任的计算方式将从此前假释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最新修订: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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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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