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涂抹和更改车辆铭牌所应承担之法律责任,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明确指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故意制造、改造或不当使用伪造、欺诈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车牌号码、行驶证、驾照等行为,将被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没收相关证件,并对汽车进行扣押,以上三种情况下,当事人均需在事故发生后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审查、拘留处罚以及罚款金额在二千至五千元人民币之间的经济惩罚,同时一次性扣除12分驾驶分数;
若其行为已达犯罪标准,还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