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对于行贿罪金额为两万元的刑事案件中,若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涉案人员将可能面临逮捕措施。
具体来说,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针对已经具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存在犯罪行为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尽管由于多种原因采用取保候审手段暂时无法完全消除他们继续实施新犯罪的可能性;
2)当存在现实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受到破坏时;
3)如果此举对于可能发生的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是串供行为有极大帮助;
4)如果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即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对被害人、举报人或是控告人实施报复等威胁社会稳定与和谐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