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意侵吞或擅自挪用特定用途经费的行为,有关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了相应的
处罚措施:
公司、企业及其他相关机构的职员,在职期间如借机谋取私利,将所在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擅自借贷给第三方,使
违法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
逾期未能偿还的,或者虽然未逾期,但是违规金额较大并用于盈利目的的,或是涉及非法领域的,都将会触犯挪用资财罪,依据具体情节的轻重,需要接受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和短期
拘役的惩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