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离婚专题 > 女方无生存能力能起诉离婚吗

女方无生存能力能起诉离婚吗

即便女方缺乏生活自理能力,她仍然有权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并不取决于任何一方是否具备独立生存的能力。
具体来说,以下两个步骤有助于实现离婚诉求:
首先,如果男女双方能够就诸如离婚协议内容、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配方案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共识,那么男女双方可以亲自前往两人中任意一人法定住址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登记手续;
其次,若男女双方对上述关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那么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递交离婚诉状,由于可能存在被告的长期居所地与其户籍所在地不符的情况,因此,在这种情形下,可以按照被告的实际主要居住地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如经法院审理确认夫妻情感确已破裂,将会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新修订:2024-04-1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