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具体涉及企业、机构以及其他各种单位所属的财产,其中既包含了传统意义上所理解的可以移动的财产,如同货币、外币、各类股票、债券之类的财物;
同时,还囊括了这些单位被合法授权代为占用但尚未加以实际支配的财产,比如企业、机构或者其他各种单位持有的债权,这些财物都被视作了犯罪的对象。
在物质形态层面来看,这些犯罪的受害对象包罗万象,既包括有形的各类财物,例如房屋、车辆、器械设备、能源资源等实物形态的物品;
同时亦涵盖了无形的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商业秘密等无形财富。《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
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