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雇主在招聘和聘用劳动者时,不得要求对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并且不能以外界名义从员工处收取任何金钱或财产作为抵押物。
倘若有任一类似行为发生,都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并将遭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严肃处理。
具体来说,相关部门会依法令雇主要求其立即将所有被非法收取的财物全部归还给相应的员工个体,而对于雇主所涉及到的违法行为,则将会依照不同的情况,对其进行罚款,罚金的金额在每人500元人民币至2000元人民币之间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