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销售通常是指那些在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企业或个体滥用自身所享有的市场优势地位,在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强制性地将特定商品与其他商品或服务进行搭配销售,或是在双方达成交易的过程中设定额外的、不合理的交易限制条件。
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利,属于极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经营手法。
按照我国现行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每位消费者都拥有自主选择各种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具体来说,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由谁来提供他们所需的商品或服务;
可以自主选择他们喜好的商品品种或服务类型;
同样也有权力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某一件商品加入购物车,或是直接选择拒绝接受某项服务。
但当消费者处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之中,他们理应有权对不同的选项进行全方位的比较、鉴别,然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那一款。
因此,作为消费者,我们在进行任何形式的商品采购之时,都应对所有消费规则保持警觉,避免陷入任何所谓的“优惠”圈套,同时还应当明确各种捆绑销售的商品是否真的是我们所需求的,或者我们能够承受的,以此确保我们的购物资金都用到了实处并最大程度地满足我们的实际需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