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构成本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要素:
第一,本罪的实施主体不仅包括公司、企业等法人组织,也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自然人;
第二,本罪在意识形态上的体现为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性质和后果持有明确且确定的认识;
第三,犯罪对象主要涵盖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整个市场经济中的正常秩序;
第四,客观方面则需证明行为人有恶意编造、散播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发生,并且对受害者造成了重大损失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