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建筑工程可采用两种不同的分包形式予以处理:首先,是招标发包。
这一过程中,建设单位负责制定标底,并据此拟定详尽反映建设内容以及各项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合同文本,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吸引众多承包商踊跃竞争,最后依据特定的评选规则精心筛选出最优质的承包商,通过以双方共赢为前提的谈判,最终达成共识,签署相应合同文件;
其次,便是直接发包。
在此种方式下,建设单位会直接选定指定的承包商,随后针对工程建设中的各种环节展开深入细致地磋商,待双方在各方面达成一致后方可正式缔结工程承包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