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假释期间的囚犯可以自由选择职业发展方向,同时履行不得擅自离开住所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的义务。
假释是对已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完成一定的刑期后,因其表现良好,遵守监规制度,积极接受教育与改造,且证明自身无再危害社会之可能,从而获得judiciary机关酌情给予的提前释放的制度安排。《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