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直接客体,乃是国家制定并实行的与火灾预防以及紧急救援有关的一系列消防
管制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社会
公共安全利益。
2、犯罪客观要件。
此
罪名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的表现形式为:
存在违反相关消防管理法律
法规规定的实际行为,并且在收到消防监督机构的正式通知后,有能力履行改正错误却拒不履行的情形。
3、
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
行为人须为具有完全
民事责任能力,且达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的一般个体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故意心理状态之外,还需具备一定程度上的过失心态。《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