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政府
拖欠工程款项未予支付,
当事人可采取以下途径解决争议:首先是协商与和解,当事人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以及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直接沟通或寻求第三方的调解,以期达成共识,消除分歧。当协商无果时,可以向当地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书面调解申请书,请求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仍然无法成功,则可以考虑
申请仲裁或者提
起诉讼。此外,当事人也可以选择通过协商、
诉讼、
仲裁以及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该问题。关于
起诉流程的说明如下:首先,原告需要向人
民法院提交包含
起诉状、相应副本以及相关
证据的书面资料。其次,人民法院会对原告提交的商品、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若满足相关条件,则会给予
立案。之后,法院会将原告的
起诉书副本发送至被告处,等待被告进行书面答辩。最后,经过开庭审判后,法院将给出判决结果。在提起诉讼时,须向法庭提供足以证明债权、
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款、
欠条或合同等书面凭证,如若缺乏书面证据,请务必详细提供形成
债权债务关系的具体时间、地点、金额等信息,同时需提供一位无利害关系的
证人证词或证据线索作为补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