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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是否有法律效力

在现代社会中,愈来愈多的房地产租赁交易均需要涉及签署租赁合同以确保各方权益不受侵犯。因此,有可能出现因担心租赁合同的遗失而采取印刷备份的措施。通常而言,以下几种情况下的住房出租合同复印件仍具备法律效力:第一,当复印件所反映的实际租赁期限存在且附加了押指或是公司公章时,这一补充协议凭证便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倘若您提及的“复印件”仅为副本,并且签署者已附上指纹或私人印章,那么这同样具备法律权威性;第三,若仅仅是对相关文件进行复制且未添加指纹等验证标记,这类文件只能作为法律诉讼中的参考资料使用;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如无房主的书面许可,承租人擅自与他人签订的任何租赁合同皆无法律效力。根据现行法规,只要合同双方达成共同意愿并正式落笔签定,毋论是原始版本抑或是复印件,均不影响合同的合法成立及其法律效力。然而,假设后续因合同履行引发争议进而须诉诸法庭之际,根据证据举证原则,如合同对方对复印件提出质疑,那么作为原件损失一方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必然将给该方主张权利带来负面影响。《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最新修订: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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