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缔
结婚姻后发现男方为同性恋者,此种情况还不足以申请
撤销婚姻关系。然而,
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法定情节时,经由法院调解无果的,应当作出准许
离婚的判决:(1)
重婚或与他人持续
非法同居行为;(2)在家庭生活中实施严重
家庭暴力或者对家人进行虐待、遗弃行为;(3)长期沉迷于赌博、吸食毒品等恶劣习惯且屡教不改;(4)由于情感矛盾而导致
分居达两年以上时间;以及(5)其他直接引发
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形。在此基础上,若一方被宣布失踪,而另一方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则应视为满足离婚条件并予以批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