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彩礼通常应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彩礼这一传统习俗,旨在通过预定喜结连理的男女双方确立正式婚姻关系,并按照所在地的常见文化传统与规定,向女方或者其家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财务资助。这种财务资助主要包含礼金或是珠宝首饰品等相对较高价值的物品,作为缔结婚姻契约、见证婚姻成立以及实现结婚目的的重要象征与依循。《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