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事故导致人体损伤导致的赔偿问题,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我国法律规范中,向人民法院请示维护民事基本权利的时效期设定为三年。但若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则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条款执行。在时效期内,白天和黑夜一直作为分配权利人和义务人明白或应该明白自身权益获取损害及对方违约行为的时间标准。本着尊重法律原则,任何时候都不允许突破时效期限,同时也需考虑到如果权利得到了损害,超过二十年未能提出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针对一些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接受权利人给予的特殊申请并做出是否延期的决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