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们将对律师们所提供的法律知识进行深入解读——“股东直接诉讼”的具体含义以及其与“派生诉讼”(亦称为间接诉讼)之间的实质差异,并非仅仅关注于提出诉讼的主体,更为关键的是了解其根本上的诉由和目的。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非违反公司章程者,对其个别股东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这些股东有权依法直接向本国的人民法院正式发起诉讼,以此来保护其自身的利益。
在此过程中,股东需要代表个人名义提请司法调查,而所产生的结果最终将会归属原告的股东本人。
诉讼的对象可以为公司本身,也可以扩展至公司中的大股东、董事会成员、监视委员会成员以及高层管理者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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