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在发生以下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有利害关系之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个体生命已经消亡:
首先是当其下落不明长达四年时间;
其次如果该个体因遭受突发性事故而失去音讯,那么由相关机构证明其没有再存活的可能性时,那么对其宣告死亡的申请就不再受到需等待两年时间的限制了。《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