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违反刑法且属于侵犯财产类型的犯罪当中,盗窃罪无疑首当其冲。
这一犯罪的定义为,不法分子意图非法篡夺他人财产,针对未经许可而取走的公私财产进行盗窃,且金额达到一定规模或次数较多。
例如,多次进行盗窃、进入私人住所进行盗窃、偷盗手枪等武器以及从身体藏匿部位盗窃,这些均属盗窃罪的施行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盗窃对象和行为的不同,其所引发的刑罚轻重程度也会有所区别。
盗窃行为可能会涉及到公共安全的涉诉范围,也可能只是普通行政治安案件,立案及量刑标准都会受到被盗物品市场价值的影响。
一般而言,盗窃罪的立案起点为一千元,此乃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作出规定。
该条款明确指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视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所规定的不同金额等级。
其次,各省级人民检察院以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所规定的金额区间内设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将拟定后的结果上报至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确认最终的执行额度。
而对于那些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盗窃行为难以查证案发地点的,其盗窃数额是否符合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则应该参照案件受理所在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所设定的数额标准来予以评定判断。
最后,对于盗窃毒品等违禁品的案件,无论是从案件性质还是罪行严重性来看,如果已经达到足够的严重程度,那么必须以盗窃罪进行处罚并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给予相应的刑事惩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