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客户并不会因信用卡逾期而被收监。
此事件仅属民商领域范畴。
然而,若在司法裁判过程中,法院发现客户有蓄意透支(以非正当手段获得资金,违规透支,并且在发卡行两次催告后,仍超过三个月未偿还欠款)的信用卡行为,一旦定性为信用卡欺诈罪,将依据客户所欠款项的具体状况定罪量刑,到那时,客户恐怕需面临入狱之虞。
此外,恶意透支的信用卡金额若是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便可界定为刑法中的“数额较大”;
若达到了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则属于“数额巨大”范畴;
而当数额高达五百万元人民币以上,无疑将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