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犯罪嫌疑人已经获得了受害者给予的谅解书,但依然需要接受法院的审判。
这是由于取得谅解书仅仅代表在量刑的环节上可以进行适当的宽大处理,然而并未免除其应有的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